大會簡介
中國化學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是中國化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一般情況下每四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會員代表大會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須經(jīng)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jīng)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會員代表按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規(guī)定進行推選,本屆理事是當然會員代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決定本會重大工作方針和重要決策,職責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和財務報告,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決定本會終止及其它重大事宜。
通知公告 更多
2018-12-28
12月29-30日,中國化學會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即將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召開
中國化學會有機分析專業(yè)委員會完成換屆,潘遠江任新一屆主任
2018-12-04
中國化學會有機分析專業(yè)委員會按照換屆要求完成換屆
2018-11-28
中國化學會分析化學學科委員會按照換屆要求完成換屆
重要日期
事宜 |
時間節(jié)點 |
中國化學會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 2018年12月28-30日 |
關于召開中國化學會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通知 |
2018年11月14日 |
理事候選人/會員代表登記表紙質版材料收集 |
2018年11月10日截止 |
理事候選人/會員代表電子信息錄入 |
2018年10月26日開啟 |
中國化學會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和第三十屆理事會理事候選人推薦 |
2018年10月15日截止 |
中國化學會新一屆理事單位邀請 |
2018年9月30日截止 |
理事候選人/代表登錄
請輸入姓名和會員證號后6位
相關下載
聯(lián)系我們
王以菲:
電話:010-82449177-811;
E-mail:wangyifei@iccas.ac.cn
王亞茹:
電話:010-82449177-886;
E-mail:wangyr@iccas.ac.cn